社会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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오는 11일부터 국내에 체류 중인 외국국적동포와 재한화교의 외국인등록증에 한글 성명이 함께 표기된다. 사진은 외국인등록증 한글 성명 기재 예시. 법무부

4月11日起滞留在韩国的外国国籍同胞和在韩华侨的外国人登录证上可同时标注韩文姓名。图为标注韩文姓名的外国人登录证示例。图片来源:法务部



      韩宣网4月2日电(记者朴慧理 姜嘉熙)滞留在韩国的外国国籍同胞和在韩华侨的外国人登录证上将标注韩文姓名。

      韩国法务部表示,考虑到以往因同胞的韩文姓名标记方式各不相同带来许多混乱,11日起在包括永久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在内的外国人登录证上可同时标注英文和韩文姓名。

      之前,外国人登录证只标注与护照上相同的英文姓名,拥有正式韩文姓名的同胞可同时标注。但由于没有韩文标记统一案,无法使用相同的韩文姓名,在身份证明、合同签署等方面出现了诸多不便。为此,中国国籍同胞和在韩华侨接连要求可同时标注韩文姓名。

      法务部对此表示,韩文姓名的标记对象将扩大到中国国籍同胞、在韩华侨和过去拥有韩国国籍的外国国籍同胞。以前的韩文姓名标记适用于1998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外国人登记的在韩华侨或家庭关系登记簿等公文中写有韩文姓名的约6万名同胞。

      法务部介绍,对于中国户口簿的民族栏为朝鲜或朝鲜族的中国同胞为适用韩文姓名标记对象者。在韩华侨则与外国人登记时间无关,均可标注韩文姓名。

      如要标注韩文姓名,需携带外国人登录证相关材料访问出入境・外国人大厅申请。新注册的人可在同一地点外国人登记时申请韩文姓名标注。

      法务部表示,以全体滞留外国人为对象的韩文姓名标注将在制定韩文姓名标记标准化方案后推进。

      hrhr@korea.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