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和政府

韩国是位于东亚韩半岛的民主共和国。国旗为太极旗,国歌为爱国歌,国花为木槿花,官方语言是韩语,全体人口中有一半左右居住在包括首尔在内的首都圈。韩国自20世纪后半期以后实现了经济增长,呈现出贸易强国的势头。

2021年7月跻身发达国家行列。由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组成的发达国家随着韩国的加入,增至32个。



韩国政府成立于1948年8月15日。在此之前3个月,即1948年5月10日在联合国的监督下举行了韩国历史上首次民主选举,共选出了198名制宪议员。同年7月17日,制宪议会制定并颁布宪法;7月20日李承晚博士当选为首任总统。同年12月,第3届联合国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通过了承认韩国政府是韩半岛唯一合法政府的决议案。

韩国宪法于1948年6月开始起草,历经一个半月,于7月17日颁布,韩国政府为了纪念这个日子,将这一天定为法定节日。韩国宪法于1952年7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现行宪法是在1987年10月27日经全民投票通过的第9次修订的宪法。韩国宪法以自由民主主义为基本原则。宪法阐明通过法律保障国民的自由和权利,确保国民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所有领域拥有平等的机会,并阐明要建立福利国家。宪法还规定所有国民都承担纳税、国防、教育和劳动的义务。宪法提倡国际和平主义,规定国家签署和颁布的条约及普遍认可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此外,还依照国际法和条约的规定保障外国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