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韩国法务部公布了为扩大在外同胞认证范围所推进《有关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施行令》修订案。图为2017年在俄罗斯海参崴进行的同胞午餐座谈会上收到花束的韩国总统文在寅。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宣网1月28日电(记者朴慧理 姜嘉熙)之前因诸多原因在韩国滞留较困难的第四代高丽人终获在外同胞认可。
韩国法务部25日公布了为在外同胞的认证范围从第三代(孙子女)扩大到第四代(直系亲属),推进《有关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定地位的法律施行令》修订案。
此前施行的在外同胞法上同胞认可范围仅限定为第三代,范围之外的年轻青少年同胞因无法解决护照和签证问题,不得不与父母相隔两地。
截止至3月4日,在40天的立法预告期间之后修订的法令将开始施行,包括第四代的外国国籍同胞得到最长3年的滞留资格,以后可无特别程序延长。不仅在房地产交易和金融交易中拥有与大韩民国国民同等的权利,也可得到健康保险优惠。
此前,法务部根据韩国总统文在寅在2017年光复节祝词中提到的“支援西伯利亚、库页岛等地区强制移居同胞”,已在施行临时救济措施。截止至去年12月末,适用该措施的在韩高丽人同胞共有516名。
法务部表示,考虑到今年是三一抗日运动及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成立的100周年,将修订在外同胞法施行令。第四代以后的外国国籍同胞也得以保障自由往来及国内滞留的法律地位,将拥有为母国作贡献的机会和激励作为同胞的自豪感。
此外,政府为了帮助在外同胞适应韩国社会,计划推进韩语、基础法律秩序、韩国社会理解等社会统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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