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2时,韩国宪法法院在大法庭就“外国儿童出生登记立法不作为案(2022宪马255等)”作出违宪决定,并对共28起审判案件作出裁决。图片来源:韩国宪法法院
韩宣网8月28日电(记者Lee Da Som)韩国宪法法院认定,韩国未制定有关在韩出生外国人出生登记的相关规定,违反宪法。
法院27日就越南籍A某及其子女B某针对韩国未制定外国人在韩出生登记相关规定的立法不作为提起的宪法诉愿作出裁决。法院全体法官一致认为,韩国未就依据韩国法律为在韩出生的外国人办理出生登记作出规定,属于违宪。
申请人A某及其妻子均为越南籍,两人于2008年持非专业就业(E-9)签证入境韩国,签证期限届满后以未登记身份继续在韩居留。两人于2016年结婚,并于2019年在韩国生下B某,但由于B某为外国人,无法依据韩国法律办理出生登记。最终,B某于次年依据越南法律完成出生登记。
法院认定,在韩国出生的外国儿童同样享有出生后立即进行出生登记的权利。
法院解释称,这一权利是指在儿童出生后能够得到国家保护的最早时点,由国家登记并管理与儿童出生有关的基本信息。
法院还指出,这是一项宪法虽未明文规定、但儿童可以要求国家提供最低限度保护措施的独立基本权利,旨在保障儿童能够作为一个人自由发展人格,并在父母及家庭等的保护下健康成长和发展。不能因儿童是韩国公民还是外国人而区别对待其是否享有这一权利。
法院同时强调,被排除在出生登记之外、无法在韩国通过相关资料确认身份的儿童,更容易遭受虐待或被遗弃,即使遭遇其他犯罪,其身份也难以确认,因此更有可能成为犯罪目标。
法院表示,无论儿童的国籍、居留资格以及是否已在本国完成出生登记,国家均负有立法义务,应通过立法具体保障其依据韩国法律办理出生登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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