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3年7月,国际韩国收养人协会(IKAA)主办的世界被领养韩人大会。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宣网6月19日电(记者李智惠)韩国向荷兰交存了政府对《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批准书。
韩国保健福祉部表示,17日已向荷兰外交部交存了政府对《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批准书。该公约从10月1日起生效,韩国将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
该公约旨在保障跨国收养过程中儿童的基本权利,防止诱拐、出卖和贩卖儿童。1993年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十七次外交大会上获得通过,后于1995年生效。
今后,根据《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在收养过程中如果在韩国国内找不到合适家庭,经过保健福祉部领养政策委员会的审议,只有在判断为对儿童最有利的情况之下才会推进跨国收养。
该公约适用于再婚家庭中配偶的亲生子女收养、海外与国内之间收养等所有跨国儿童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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