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4.03.24

韩国政府将在2016年之前撤销2200项经济相关规定,并将整体的规定数目降到目前的80%。从明年起还将全面实施规定费用总量制(cost-in, cost-out)对新增规定进行管理。从今年4月开始,所有新增规定都要适用只允许例外规定的“负监管方法”和规定以五年为单位自动失效的“规定失效期制度”。另外还将推出新规定,如各部门在3个月以内不能解决合理的信访,需要各部门领导亲自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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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朴槿惠总统主持第一届规定改革部长会议及民官协同规定改革检验会议,在会议上所做报告《监管体系改革方案》即包含以上内容。当天有160多位来自政府部门、全国经济人联合会、自营业者和学术界的专家出席了当天的会议,整个会议进行了7个小时。

朴槿惠在会议上称,去年某外国专门机构(麦肯锡)将韩国经济比喻成“慢水煮青蛙”,警告韩国如果不采取特别的改革措施经济必定会下滑。朴槿惠强调监管改革就是所谓的特别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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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일 오후 청와대에서 열린 ‘제 1차 규제개혁장관회의 겸 민관합동규제점검회의’에서 박근혜 대통령은 “규제개선 실적이 우수한 부처와 공무원에게는 인센티브를 주고 국민을 힘들게 하는 부처와 공무원은 책임을 물을 것”이라고 말했다. (사진: 청와대)

20日下午在青瓦台召开的第一届规定改革部长会议及民官协同规定改革检验会议中,朴槿惠称要对监管改革实绩优秀的部门和公务员给予奖励,要追求那些不给于国民便利的部门和公务员的责任。(图片来源:青瓦台)


朴槿惠称,要形成一股风气,对那些站在国民的立场上尽可能以 “可行的方向”来解释规定,要对不可行的规定怀有疑问并进行改善的公务员进行奖励。在一线中听到的最大的不满,就是公务员太在意审计,对法令的解释和适用过分消极。

她还说, 那些对规定进行积极解释,对国民与企业有帮助的公务员,在今后即使出现问题,在审计上也要考虑适当免责。以后每年都要进行评估,对改善规定实绩优秀的部门和公务员提供预算、升职等激励,对那些明哲保身,不给于国民便利的部门和公务员要追求责任。

KOREA.NET记者魏宅焕 林在彦
whan23@korea.kr 


                                                           《监管体系改革方案》详细内容

韩国政府20日发表的《监管体系改革方案》不仅要对监管规定进行改善,更是要对监管体系本身进行改革。为此政府提出了8项中心课题,其中包括规定费用总量制、所有新增规定适用负监管方法及有效期规定原则、以及未注册规定失效等。

实施规定费用总量制

韩国政府首次引进“规定费用总量制(Cost-in Cost-out)”,如需新增规定,需要对与其相应的现有规定进行废除。这样保证政府的规定费用总量不再增加。

引入规定时,产生费用是由国民和企业亲自负担的直接费用,而部门提出的费用分析内容则需要通过费用分析机构来进行检验。例如,扩大燃气管道安全检查产生了21亿韩元的费用,而对KS认证中小企业代表义务教育规定的废除将节省29亿韩元,因此政府通过总量制获得8亿韩元的结余。

但在紧急情况下需要推出紧急对策时,根据与国民的生命安全相关的规定、条约或国际协议而新增的规定则不包含在规定总量制的范围内。规定总量制将从今年7月开始在国土部、产业部、环境部、文体部等部门进行试点运营,之后将进行修订使其符合行政规定基本法并从明年1月开始开始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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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일 오후 청와대에서 열린 ‘제 1차 규제개혁장관회의 겸 민관합동규제점검회의’는 오후 2시부터 7시간 동안 저녁식사도 없이 계속됐다. (사진: 청와대)

20日下午在青瓦台召开的第一届规定改革部长会议及民官协同规定改革检验会议从下午2点开始进行了7个小时。(图片来源:青瓦台)



经济规定将在2014年撤销10%,在朴槿惠政府任期内撤销20%

目前登陆的规定有1.5269件,其中约有1.1万件为经济规定。今年内将撤销10%的经济规定,在朴槿惠政府任期内将撤销最少20%的经济规定。撤销对象为经济监管部门6700件,社会规定部门3600件,秩序安全相关部门700件。

今年将针对部门特性实施最少削减率。在2015年以后,部门将自行制定削减目标。截至6月,各部门要推出 “监管整顿计划”,制定削减目标率和撤销规定及改善方案。

在保健医疗、观光、教育、金融、SW等五大核心服务领域进行规定整顿改善时,在达成一定的削减目标量时要赋予加权值。

国务调节室将对各部门的规定整顿实绩进行评估并在年末公开。到2016年,朴槿惠政府任期末,规定总量将降到2009年的标准(1.2905万件)。

转换规定框架

从今年4月开始,韩国政府规定所有新增规定都要适用“负监管方法”及“规定有效期”原则。目前登陆的规定中12%,即1800件适用有效期失效制度,今后该数字将扩大到30%,即4500件,到2016年将扩大到50%,即7500件。

另外,扩大社会安全网,对经济弱势群体进行保护,以及国际普遍规定等适用相同规定时没有实效,或者不符合特性的规定不被包含在“负监管方法”及“规定有效期”原则当中。

韩国政府从1998年起实施规定登陆制度,因相当数量的规定属于登陆盲区产生了许多看不见的费用,因此要对未登录规定进行登陆。

6月之前,接受相应部门的自发申请,到年末之前,由国务调节室和法制处主管进行调查及登陆。在这期间没有申请且未登录的规定原则上将进行失效处理。如无法立即进行失效处理的情况,将设定失效期限,并且排除在规定总量制交换对象以外。同时要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要赋予相应部门对问题存置理由的解释义务。

对于由民官合作促进团及国际信息门户提议的规定改善课题中合理的内容,相应部门无法改善时要在3个月内对问题存置的理由进行解释。如果对规定的可行性无法解释时,要通过国际改革委员会的审议向部门提出改善建议。

规定信息、问题解决窗口一体化

政府将在4月中对国际信息门户网站(www.better.go.kr)进行整顿,实时提供中央部门的规定信息,对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给予一站式解决。另外,将会对法制处的生活法令信息与规定信息相关联,提供可适用在实际生活中的个性化规定信息。同时,企业和国民提交信访件的时候,要给予一站式处理之后迅速告知改善内容,加强与国民之间的双方向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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