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明确规定“对所有公民的财产权予以保障”。韩国以市场经 济体制为基础,尊重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活动自由,保护个人和企业由 此获得的利益和财产。
但是《宪法》并不是无限制地保障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宪法》规定,在 市场主体滥用支配地位谋利给他人带来损失时,可以对其经济活动进 行规制。这是为完善自由市场经济问题而采取的最低限度的安全机制。
韩国快速地实现了经济增长,这在世界范围内是史无前例的。韩 国的资本和资源严重匮乏,加之1950年至1953年历时3年的韩国战争使得所有的工业设施几乎都被夷为平地。但韩国从战争的废墟中傲然崛 起,实现了经济的迅猛发展,创造了另全世界都惊叹不已的“汉江奇迹”。
但是在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政府财政支出扩大、收入不 均衡问题加剧等一系列副作用。
克服经济危机后,韩国经济持续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国内生 产总值(GDP)从2001年的5,046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16,463亿美元,增长3倍多,位居世界第12位。除经济危机期间外,韩国的经济每年都以4-5%的速度快速增长。不仅是2008年-2010年,就连世界经济陷入危机的2010年,韩国也实现了6.3%的惊人经济增长。因此,国外主要 媒体纷纷将韩国评价为克服危机的模范示例(Textbook Recovery)。
与此同时,国际社会也对韩国的经济成果给予高度评价,韩国的 信用评级一直保持稳定的水平。